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离开了这个世界,他倒在了工作岗位上,奉献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去世时年仅47岁,47年,是他充分燃烧的一生,他给人们留下的是宝贵的财富。
他做事认真用心。在长宁区法院任院长期间,他调阅了一百多件执行中止案件,到立案大厅旁听接待群众,到法庭旁听案件审理,最后推出了群众接待场景65例。在看到法官与律师相互轻视,相互不尊重的现状后,他在思考法官应该如何对待律师,提出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他和他的团队仅用四个月的时间推出了律师服务平台。他站在新的高度,努力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很实在,不空谈,将每一个梦想落到实处。这就是邹碧华,看到现象,改变现状,善于思考,创新方法。这就是邹碧华,不抱怨,不安于现状,努力去改变世界。他既是一位实干家,又是一位理论家,工作不止,著书不断。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还写作了十余部专著,他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了一线法官的教科书。
他充满了人文情怀。他不仅让群众看到法律的威严,更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体会到司法过程的亲和力。他说:“作为一名法官,我们不仅要善解法律,还要善解人意。”“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这才是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法官不应该是个冰冷的法律适用机器,而是一个充满人文品格的司法者。”他充满了工作的激情,用生命的热情感染着周围的人,影响着他的团队,激励着他的下属。成就一个法官,成就一个团队,成就一个法院,让干警与法院一起成长。由小及大,如果每个法律人都像他这样,努力释放一片光,就能照亮整个法治的天空。他告诉人们,“生命中最可怕的就是生命热情和诗意向往的流逝。”他不做法治前行这条大船上的乘客,而是水手,为法治的前行推波助澜,助推司法体制改革。
他充满了使命感。他把中国法治的进步作为自己的使命,用生命让法治的天空更清朗。他把法治进步融入自己的理想,铸成信念,不断激发法官职业的价值感、尊荣感。很多时候,我们也会看到一些不合理的现象,但我们总是习惯去漠视问题的存在,怠于去改变业已习以为常的现状,并且不断为自己的懈怠、懒惰和懦弱寻找借口:我是多么渺小,我怎么可能改变世界,得了吧,说不定会成为一个笑话,不如随波逐流吧。于是我们变成了不会飞翔的鸟,甘愿在笼里困顿一生;于是我们成了鱼缸里的鱼,忘记了遨游大海的梦想。我们的梦想变成了空谈,变成了海市蜃楼。而优秀的人与普通人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们活着不仅仅为了庸庸碌碌度过一生,他们活着就要实践梦想,就要追求完美,就要改变世界,就要活出生命的质量。就是背负着这样的使命感,他夜以继日地工作,哪怕是一支蜡烛,也要充分地燃烧,释放生命的能量,点亮自己,照亮世界。
在这个纷纷扰扰的世界,在这个众声喧哗,价值取向多元的社会,他能静如烛、宁如灯,坚守理想,用生命证实信仰的力量。将来会有更多法院人继承他的精神,沿着他前行的道路,不断促进中国法治的进步,实践法律人的司法梦。
县人民法院 刘红